浙江省财政厅与生态环境厅联合下达2023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包括水污染防治2625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10381万元、土壤污染防治7193万元及农村环境整治651万元,要求各地加快预算执行并强化绩效管...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法规制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居民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

贵州省制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以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浓度为核心指标,设立2000万补偿资金,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全民共治的综合治理机制,通过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公众健康。

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全面实施,建立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和多元化防治措施,构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