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构建了包含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明确了政府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创新性提出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碳汇替代修复模式,为超大城市生态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四川省住建厅公布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涵盖城镇污水与垃圾处理、建筑施工污染防治及城市绿化等多个方面,强调部门在环保工作中的具体分工与实施路径。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广西鑫锋环保科技等10家企业顺利通过,标志着地区企业在环保合规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浙江省出台VOCs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臭氧浓度稳定达标,通过源头控制、工艺升级和高效治理等措施,全面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德州市在2023年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包括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全覆盖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实施,提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