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自2022年起正式施行,确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防治原则,明确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规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防治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基础。

国务院政策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全过程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涵盖自然生态系统、矿山修复、海洋保护等六大领域,通过"修复+产业导入"模式实现投资回报,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市场化机制。

广东省财政厅提前下达7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要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原无锡焦化厂西厂区生态修复项目正式启动实施,采用绿色修复技术对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通过专业团队和先进技术实现环境提升与生态修复双重目标,为城市绿色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